安全生产监管领域违纪违法 江苏无锡市纪委监委通报3起案例

2022-10-05 0 535

本报讯 近日,江苏省无锡市纪委监委通报3起安全生产监管领域违纪违法问题,涉及惠山区、滨湖区、新吴区。

涉案的基层安全生产监管人员利用手中权力、职务便利或掌握的信息资源,在履职尽责上乱作为,严重侵蚀了安全生产根基。

惠山区洛社镇信息物流园区管理办公室原副主任孙琦索取和收受贿赂问题。2019年12月至2022年3月,孙琦利用分管安全生产、消防工作等职务便利,通过对园区内企业加重处罚、查扣货物、罚款、封停经营场所或设备等手段,索取和收受贿赂,合计21.3万元;伙同他人以代做台账收取费用为由,索取企业贿赂,分得84万余元。孙琦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8月,孙琦被开除党籍,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滨湖区安全生产监督执法大队原工作人员沈国兴收受贿赂问题。2006年1月至2022年1月,沈国兴利用担任滨湖区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危化品安监科科长、危化品监管科科长、安全生产监督执法大队大队长等职务便利,为多家企业在日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申办安全生产许可证、申办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等方面提供帮助,先后88次收受企业主所送的购物卡、现金,合计26.3万元。沈国兴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4月,沈国兴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2022年7月,沈国兴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20万元。

新吴区硕放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安全监管科工作人员杨晓中违规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礼卡问题。杨晓中利用对辖区内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双重预防机制、第三方安全咨询以及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等工作便利,分别于2021年春节前、中秋节前,先后4次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所送的礼金、礼卡,合计1万元。2022年6月,杨晓中受到政务记过处分。(任民)

收藏 (0) 打赏

感谢您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打开微信/支付宝扫一扫,即可进行扫码打赏哦,分享从这里开始,精彩与您同在
点赞 (0)

所有版权受控文件在详情页均有明确标识,购买后您可以自行编辑使用,但请勿私下传播,请勿在任意公开平台渠道发布,请勿直接出售以此盈利或用于其他商业活动。一经发现,永不交易,并保留法律追究的权利。

安全管理网 安全生产 安全生产监管领域违纪违法 江苏无锡市纪委监委通报3起案例 https://safe.zhufuyudaquan.cn/13573.html

相关文章

评论
暂无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