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集中开展安全生产“五项攻坚行动”

2021-01-03 0 251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落实党的十九大以及陕西省委十三届四次全会和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精神,不断推进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综合治理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经陕西省政府同意,省安委会决定从2019年6月至12月在全省集中开展道路交通、煤矿、危险化学品、建设工程、城市消防安全“五项攻坚行动”。

本次攻坚行动的工作目标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决策部署,强化问题隐患排查整治,健全完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夯实安全生产基础,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努力实现“一遏制、三下降”,即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实现事故总起数、死亡人数和较大事故持续下降。

道路交通安全攻坚行动

围绕源头、公路、城市、农村四大战场,紧盯“两客一危一货”、校车、营转非大客车、农村面包车等重点车辆,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工作措施,及时清除一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查处一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曝光一批问题突出企业和驾驶人。

集中开展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以高速公路、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县乡公路的临水临崖、急弯陡坡和交通标志标线、安全防护设施缺失路段为重点,对辖区内道路安全隐患开展全面排查。

集中开展重点车辆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以道路客运车辆、旅游客车、公交车、危险品运输车、校车、农村面包车、农用车和工程施工车辆、重型货车、营转非车辆为重点,全面排查整治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违法未处理、非法营运等安全隐患。

集中开展重点驾驶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以道路客运车辆、旅游客车、公交车、危险品运输车、校车和专项作业车、重型货车等车辆驾驶人为重点,全面排查整治逾期未审验、交通违法记分累计超过12分、长期不按规定接受集中教育等不合格的驾驶人。

集中开展运输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以公路客运企业和客运场站、公交企业、危险品运输企业为重点,全面排查整治安全管理主体责任不落实、管理机制和制度不健全、车辆日常安全检查和驾驶人安全教育不到位、24小时动态监控专人值守制度不落实等隐患突出的运输企业。

严厉打击机动车涉牌涉证违法行为。各地要持续开展机动车涉牌涉证违法行为整治行动。依托集成指挥平台,加强路面查缉,组织警情联动、区域合作,形成对假牌假证的强势威慑。

煤矿安全攻坚行动

深入开展煤矿安全大整治、高风险煤矿安全“体检”和区域性突出问题整治,强化瓦斯、水害、冲击地压、大冒顶等重大灾害和高风险矿及C、D类矿安全风险管控,促进煤矿安全形势稳定好转。

在第一阶段,即6月至7月底,全面落实《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立即开展煤矿安全大整治工作的通知》(陕政办发明电〔2019〕4号)精神,聚焦9类问题隐患,扎实开展煤矿安全大整治;开展高风险煤矿安全“体检”,由高风险煤矿主要负责人负责,按照“谁排查、谁负责,谁整改、谁负责”要求细化责任分工,扎实开展自检自改,按规定编制上报“两清单一报告”;煤矿企业要认真抓好“体检”发现问题隐患的整改销号工作,确保风险可控、隐患消除。

在第二阶段,即7月至10月底,集中整治C、D类矿井中的问题。C类矿井主要检查煤矿企业是否建立健全各级负责人、各部门、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落实董事长、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矿长安全同责等责任,是否严格执行矿领导带班下井和区队长跟班、安全生产承诺制度,是否认真落实安全费用提取使用制度。D类矿井主要检查是否停实停死,市县是否按陕政办发明电〔2019〕4号文件精神落实驻矿盯守措施和人员责任,是否采取停供火工品、限供电等措施,县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是否定期开展巡查排查等。

在第三阶段,即11月至12月底,各市县和煤矿企业要举一反三,查漏补缺,对安全攻坚行动“回头看”,查看9类问题隐患和安全“体检”发现问题是否完全整改到位,安全“体检”和整治区域性安全隐患提出的管控措施是否有效落实;结合年底煤矿安全特点,针对攻坚行动查出问题建立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长效机制,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活动。

危险化学品安全攻坚行动

深刻汲取危险化学品事故教训,深化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减少一般事故,防范遏制较大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

大力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落实行业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任务和日常监管工作;推进实施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企业搬迁改造工作;继续严厉打击无证、证照不全或证照过期从事生产经营建设,关闭取缔后又擅自从事生产经营和建设,停产整顿、整合技改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重大安全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行为。

深化危险化学品生产过程控制安全治理。对涉及“两重点”工艺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重要装置、关键部位开展可操作分析(HAZOP),进行防雷电安全隐患排查,及时发现和分析设备装置、工艺过程中的危险隐患及其原因,采取有效管控措施,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水平;全面推动化工安全仪表系统(sis系统)达标。

开展精细化工安全治理。市、县政府牵头组织对所属辖区精细化工企业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排查治理,采取政府购买服务,聘请第三方机构依法依规和依据相关标准对精细化工企业全面会诊评估,对生产工艺落后、设备陈旧、管理不达标的企业改造提升一批。

开展危险化学品装卸作业场所安全治理。严格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场所装卸环节安全管理,严肃查处未建立危险化学品装运管理台账,未对危险化学品承运单位、运输车辆、驾驶和押运人员资质进行现场核查,危险化学品装卸作业场所监测报警设施不健全,防雷电设施存在安全隐患,成品油装卸区未实施上装改下装等违规行为,全面提升装卸环节安全管理水平。

开展化工行业特殊作业安全治理。制定全省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安全管理指南,规范动火作业、受限空间、高空作业等特殊作业,加强作业前安全交底和操作规程培训,积极推进特殊作业移动式视频监控和连续检测技术。

建设工程安全攻坚行动

以防范和遏制建设工程重特大事故为重点,进一步强化全省各级、各部门抓建设工程安全的责任意识,夯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力提升建设工程项目现场安全管理水平和安全应急能力。

严肃查处非法违法工程。各级土地、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城乡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法律法规、不履行基本建设程序的非法违法建设行为,要坚决制止、严肃查处,严格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对构成犯罪的,要将案件移送有关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隐患。省级各有关部门要组织对所负责的领域、各市(区)有关部门要组织对辖区所有在建工程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整治,重点排查整治项目安全组织管理、安全教育培训、专项施工方案、安全技术交底、隐患排查治理、现场安全管理、应急管理、复杂地质条件下隧道施工安全风险识别和管控8个方面。

强化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复核安全生产条件,对发生事故的建筑施工企业,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安全生产条件复核,根据事故级别和安全生产条件降低情况,提出处理意见建议,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依法对责任单位做出暂扣或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决定。加强企业动态监管,省级有关部门要加强对行业领域建筑施工企业的动态监管,发现企业降低安全生产条件或存在事故隐患的,要督促企业限期整改。严格资质资格处罚,事故发生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严格依据有关人民政府对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和有关法律法规,对资质资格管辖权限内的责任企业和人员依法依规严肃处罚。

城市消防安全攻坚行动

创建“党政同责、部门负责、单位主责、社会协同”的消防工作新格局,及时化解消防安全风险,不断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扎实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治理工作。完善消防安全风险评估和研判机制。推动行业部门和社会单位“一场所一对策”“一部门一建议”及标准化管理的有效落实。紧盯人员密集、易燃易爆、“城中村”、“三合一”、老旧小区、施工工地、物流仓储、城乡接合部等不托底区域、高风险场所,易燃可燃装修装饰材料、建筑消防设施损坏故障等突出问题,分行业、分领域部署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

深化“消防安全示范社区”创建活动。进一步完善网格化管理工作机制,持续深化“消防安全示范社区”创建活动。各级要依托综治网格化服务管理平台,结合综治网格员主要工作职责,进入社区积极开展消防宣传、火灾隐患排查工作,对发现的隐患做好登记并及时督促整改。全面推行居民住宅“楼院长”制,实现规范化管理。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探索建立保安、志愿队伍、微型消防站、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等社会力量参与消防安全管理机制。

做好应急救援各项准备。各地要优化整合应急救援力量和资源,健全完善统一指挥、信息共享、预警响应、应急联动、联合保障、技术支撑等工作机制,提高综合应急救援效能。各级要结合灭火救援特点,针对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建筑、地下工程、城市综合体、易燃易爆等重点单位以及火灾易发场所区域开展实地演练,确保一旦发生火灾,能够做到快速响应、高效处置。

收藏 (0) 打赏

感谢您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打开微信/支付宝扫一扫,即可进行扫码打赏哦,分享从这里开始,精彩与您同在
点赞 (0)

所有版权受控文件在详情页均有明确标识,购买后您可以自行编辑使用,但请勿私下传播,请勿在任意公开平台渠道发布,请勿直接出售以此盈利或用于其他商业活动。一经发现,永不交易,并保留法律追究的权利。

安全管理网 地方动态 陕西省集中开展安全生产“五项攻坚行动” https://safe.zhufuyudaquan.cn/4036.html

相关文章

评论
暂无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