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法律法规宣传
职业卫生法律法规体系培训目录
1、职业病危害防治名词术语
2、我国职业病危害防治现状
3、职业病危害防治法规标准体系框架
职业性病损、工作有关疾病、职业病
1、职业性病损 劳动者职业活动过程中接触到职业危害因素而造成的健康损害,统称职业性病损,包括工伤(occupational injuries)、职业病(occupational diseases)和工作有关疾病(work-related diseases)。
2、工作有关疾病 与职业活动有关但无直接因果关系,因职业活动促进潜在的疾病显现或已有疾病加重,作业条件改善或者停止作业后疾病缓解或得到控制,这类疾病称之为工作有关疾病。
3.职业病 《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 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 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危害,是指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
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的化学、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职业有害因素。 职业病危害因素也称职业性有害因素,《职业安全卫生术语》(GB/T 15236)定义职业性危害因素为职业活动中产生的可直接危害劳动者身体健康的因素。
依据职业性有害因素的来源,职业性有害因素指在生产过程中、劳动过程中、生产环境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的化学、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其他危害劳动者健康的有害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