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10月27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自2002年5月1日起施行。
历经2011.2016.2017年共3次修订。
最近:2017年11月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十一部法律的决定》第三次修订,2017年11月5日起施行。
2022年4月25日-5月1日是第20个《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
职业病: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引发的疾病
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职业病防治工作
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
建立用人单位负责、行政机关监管、行业自律、职工参与和社会监督的机制
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
职业病防治法解读目录
01. 职业病防治的基本方针
02. 职业病的范围
03. 用人单位在职业病防治方面的职责
04. 职业病的前期预防